温岭市城南镇龙潭村水产养殖塘招租项目
招标公告
一、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
工程名称:温岭市城南镇龙潭村水产养殖塘招租项目
业主名称:温岭市城南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
招租方式:公开招租
租金起标价:起标底价为5800元每亩每年
评标办法:价高者中标
二、租赁标的
项目位于黄湾围塘龙潭村,总共3口养殖塘,1号养殖塘约20亩,2号养殖塘约18亩,3号养殖塘约24亩,总计约为62亩。
三、、租赁年限
租赁年限:5年 (自2025年5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 )
四、投标保证金
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。(现金)
五、承租要求
1、水产养殖塘均只能养殖咸水类水产品。
2、承租期满时承租方要自行清理养殖产品及养殖工具等,不能借任何理由拖延交塘时间,否则出租方将以自行放弃论处,不作任何补偿。
3、承租方在承租期内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养殖技术学习,安全事故及养殖风险出租方均不负任何责任。
4、承租方要维护好养殖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固定资产保护,有意破坏要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。
4.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堤坝,改水沟及闸门,不得取土填土及其他事项,保持原状。
5.在承租期内,如遇到自然灾害,造成养殖损失及养殖塘修理,全部由承租方自负。
6.承租期满后,承租方养殖塘要按原状交还给出租方,如有损坏,承租方要负责赔偿。
7.如有政府要征用养殖塘,承租方承租去养殖塘无条件退还给出租方,一切损失费由承租方自负。
8.政府有征用养殖塘,有青苗兑现的归还承租方,土地征用费及其他补偿归出租方所有。面积减少按投标价按月计算归还给承租方。
9、承租期内,承租方负责承租标的日常管理、维护、维修和保养,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如有损坏,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,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。
10、承租期内,承租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、省、地方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的产业政策,同时必须符合建设规划、环保、消防等部门要求,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,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。因手续无法办理所引起的一切风险,由承租方承担,招租人概不负责。如有违反,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。
11、承租期内,承租方在使用承租标的中所产生的水、电、卫生等一切费用,均由承租方承担,逾期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,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。
12、承租期内,承租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,依法纳税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,如有违反,所造成的一切责任,均由承租方承担。
13、承租方在使用承租标的中应落实相关措施,以防事故的发生,确保安全。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全部责任。
14、承租期内,承租方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,不得改变主体结构,设计方案须经出租人同意,同时必须报消防、城管等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,所涉及的有关费用及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。
15、承租期内,在使用承租标的中的管理用房及道路损坏,修复均有由承租方承担。
16、承租期满后,承租方所建设在本养殖塘内的建筑物和道路设施不得撤除,均归出租房所有。
17、租金支付方式:中标方签订承租合同时,须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。
六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价(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七、报名办法
1、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,单位报名的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(如委托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。
八、报名地点
报名地点:温岭市学仕家园5号楼2单元2楼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报名时间:2025年2月18日当天16:00点前
招租文件获取:报名现场获取
九、开标地点
1、开标地点:温岭市学仕家园5号楼2单元2楼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
2、开标时间:2025年2月19日下午14:00整
十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城南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及《温岭市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》网站上公开发布。
十一、其他事项:
1、截止报名结束,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申请人的,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成交方;
2、截止报名结束,若只有一家合格申请人的,则在不变更公告所列条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,申请人可以报价,其报价在达到或超过起始价后,可确定为承租人;
3、截止报名结束,未征集到合格申请人的,则取消本次招标会。
十二、联系方式:
招 标 人:温岭市城南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
联 系 人:汪先生 联系电话:13777620588
招标代理单位:温岭市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马小伟 联系电话:13058699503